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行業規范條件(2025版)》(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更好地理解并執行《規范條件》和《管理辦法》,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多次強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生命重于泰山”“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隨著人民群眾安全意識提升,家庭對安全應急產品的需求量也逐步增大。同時,由于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多發頻發,家庭安全應急產品配備不足會導致民眾面對災難時自救互救逃生能力不足,造成人員傷亡擴大。實踐證明,在面對突發事件時,家庭安全應急產品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2023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把安全應急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作為重中之重。2023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應急管理部印發《安全應急裝備重點領域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年)》,將家庭安全應急作為十大重點領域之一,相關產品獲得較快發展,但一些產品仍存在質量良莠不齊的情況,亟需規范。發布《規范條件》具有重要意義:第一,《規范條件》從企業端源頭抓起,對企業建設、生產等過程提出指導性要求,有效促進產品質量提升,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第二,鑒于個人在采購家庭安全應急產品時,鑒別能力相對較弱,選購存在困難,《規范條件》能夠有效培育樹立產品品牌,讓消費者會挑會買。第三,有利于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當前,我國家庭安全應急產品配備率較低,距離西方發達國家存在一定差距,市場潛在規模巨大。
家庭安全應急產品涵蓋滅火器、滅火毯、呼吸器、燃氣報警、應急手電等多類應急用品,應用場景包括火災、地震、洪水和臺風等多種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本《規范條件》為首次發布,選擇了操作簡單、購置成本適中,城鄉家庭普遍具備購買能力和使用能力的兩類產品。一是滅火器,包括簡易式滅火器、3kg以下手提式干粉滅火器、3L以下手提式水基型滅火器;二是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后續,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行業發展情況適時修訂《規范條件》,增補其他家庭安全應急產品。
《規范條件》主要從基本要求、企業布局與選址、生產條件與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與社會責任、消費者權益保障五個方面對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生產企業提出要求。
基本要求部分明確申請企業需具備合法資質、良好的資信和財務狀況等基本條件。企業布局與選址部分明確申請企業應符合生態環境要求和產業政策規定的要求,引導產業集聚發展。生產條件與產品質量部分明確申請企業的產品應當符合現行標準,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合格證書,并具備相應的生產與檢驗檢測設備等要求;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數字技術應用,提升現代化管理水平。安全生產與社會責任部分明確申請企業應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消費者權益保障部分明確申請企業應建立銷售流向登記制度,鼓勵企業提供產品維修、更換及售后服務,生產產品質量和使用年限優于現行標準的產品。
《管理辦法》與《規范條件》配套使用,主要包括職責分工、申請、審核與公告、監督管理、變更、整改、撤銷公告等方面,共八章二十六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對符合《規范條件》的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生產企業實行公告管理,企業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
《規范條件》從多個角度對提升企業生產條件、保障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質量加以規范。一是從生產與檢驗檢測設備方面提出要求,如滅火器生產企業應具備對瓶體、噴射性能、滅火劑等方面的檢驗檢測設備;呼吸器生產企業應具備對一氧化碳防護性能、濾煙性能、可燃性等方面的檢驗檢測設備。二是從工藝流程和人員配備方面提出要求,企業應按照GB/T 19001/ISO 9001等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機構認證;配備相應的關鍵崗位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三是強化標準在產品質量保障方面的引領作用,產品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在出廠、銷售前應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取得有效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合格證書。四是明確標注產品有效期,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在產品標識上或產品說明書中,明確標示產品的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五是推動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鼓勵企業應用智能化、綠色化的生產設施設備、先進適用技術與工藝。六是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研發創新,建立內部研發機構并獲評相關資質,牽頭或參與相關產品標準制修訂工作。
《規范條件》圍繞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等三方面對企業提出相關要求。一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近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二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環境標準,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鼓勵建立、實施并保持滿足GB/T 24001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三是企業用工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鼓勵建立、實施并保持滿足GB/T 45001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為提升消費者的購買體驗,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條件》從兩方面對企業提出要求。一是建立消防產品銷售流向登記制度,實施產品的應用可追溯管理。二是強化企業在家庭安全應急產品方面的維修保養能力,面向消費者提供家庭安全應急產品的規范使用、維護保養知識與相關技能培訓,并提供產品維修、?更換及售后服務。
《規范條件》是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鼓勵優秀的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生產企業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積極申請規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單的企業要加強自身管理,確保始終符合《規范條件》的要求,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對于不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將從公告名單中撤銷。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規范條件》的企業需依法登記注冊,從事相關重點產品生產業務時間不少于三年;生產場所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具有良好資信和履約能力,近三年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無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存在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具備良好信譽;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滅火器生產企業的營業收入年均不小于1500萬元,涉及本《規范條件》的產品年均銷售量應不低于6萬件;呼吸器生產企業的營業收入年均不小于1200萬元,涉及本《規范條件》的產品年均銷售量應不低于4萬件;符合《規范條件》的相關條款要求。需要說明的是,集團公司及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均可申請規范公告。
1.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行業規范公告管理工作。申請企業須填報《家庭安全應急重點產品生產企業規范公告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經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請。
2.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依據《規范條件》對本地區的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并將初步認定符合《規范條件》企業申請材料及審核意見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3.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相關材料復核,并組織專家對申請企業進行評審。對通過復核及評審的企業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告。
《規范條件》印發后,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開展宣貫解讀工作,引導企業對標先進、改造升級。同時,結合《管理辦法》開展規范企業公告工作,引導家庭安全應急產品生產企業加強產品質量管理,規范行業健康發展。
后續,將通過新媒體、電商平臺等渠道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及產品進行推廣宣傳,提高企業知名度和產品關注度,提升家庭安全應急產品購買力和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