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實施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的通知》(財會〔2013〕5號)和財政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6年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任務的通知》(財辦會〔2015〕15號)精神,我局負責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現就做好2016年培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標
適應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走出去”戰略實施和國家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需要,進一步提高中央國家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現代化經營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高水平會計人才隊伍,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培養對象
(一)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總會計師、財務部門負責人,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財務部門司局級領導、所屬二級事業單位總會計師。
(二)國有大中型一級企業總會計師(含行使總會計師職責的財務總監,下同)、財務部門負責人或二級企業總會計師。
三、培訓內容
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核心,著重講授現代企事業單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識和會計改革與發展的新成果。主要包括:當前宏觀經濟政策、會計相關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制度、會計職業道德、財務規則制度、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會計信息化建設、現代金融保險知識、領導力培養等。
四、培訓規模、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規模。
2016年,我局擬組織培訓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328人,其中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培訓120人,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培訓108人,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培訓100人。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1.第一期 以企業類為主
時間:6月13日至6月26日
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2.第二期 企業類和行政事業類
時間:7月11日至7月24日
地點: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3.第三期 企業類和行政事業類
(限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報名)
時間:10月17日至10月30日
地點: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具體培訓事宜在開班前由國家會計學院另行通知。
五、報名要求
(一)根據財政部分期分批對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進行輪訓的要求,參加過2015年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的人員原則上不再參加今年的培訓。
(二)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訓每個部門、單位限報5人。請將報名表電子版(可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http://www.ggj.gov.cn/kjw下載)相應發送至上海或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郵件標題及附件格式為“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總會計師培訓+單位名稱+報名人數”。請于5月31日前完成報名工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郵箱:afanyao@snai.edu
聯系人及電話:姚老師021-69768716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郵箱:yuany@mail.nai.edu.cn
聯系人及電話:苑老師 010-64505123
(三)第三期培訓由國管局統一組織報名。
六、其他事項
(一)國管局與國家會計學院共同負責培訓情況的考核、評定工作,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學員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國家會計學院頒發培訓證書。
(二)學員取得培訓證書的,視同完成當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
(三)住宿費由學員所在單位負擔,伙食費由學員自理,所在單位可按差旅費管理規定給予補貼。
國管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