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部屬在京單位、在京高校:
依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管財[2016]214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我部機關及在京單位參加2016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培訓對象
凡持有國管局2015年12月31日前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均須參加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培訓分為高級和中初級兩個級次。中央國家機關具有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行政事業單位取得或受聘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5年以上并擔任處級以上職務的人員、在京企業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均應參加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其他人員應參加中初級繼續教育培訓。
會計人員退休后不再從事會計工作的,可自愿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二、繼續教育培訓的形式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分為面授培訓、網絡培訓以及視同繼續教育的形式。
面授培訓由經過國管局登記的培訓單位組織承辦。
網絡培訓通過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中華會計網校和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培訓中心網頁注冊學習。
視同繼續教育包括:參加國管局組織的中央國家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參加全國會計領軍人才或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等十種形式。
三、繼續教育的時間
2016年5月至11月。其中: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時間為7月至10月,共18期;中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具體時間以各培訓單位培訓計劃為準。
四、繼續教育的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培訓重點為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會計基本準則、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會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實務、行政事業單位新增或修訂的財務規章制度、審計監督等方面內容。
企業單位培訓重點為供給側結構改革、營改增政策、企業管理會計、大數據戰略和“互聯網+”計劃、企業新增或修訂的財稅法律法規制度、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等方面內容。
五、繼續教育報名方式
本次繼續教育不統一組織報名。在京各直屬單位、高校自行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部機關各司局須參加培訓的人員,請于5月29日前將報名表傳真至財務司,由財務司報名。
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可報名參加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第三期培訓(視同繼續教育)。
相關文件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財務司子站(http://cws.miit.gov.cn)或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www.ggj.gov.cn/kjw)進行查詢下載。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務司
2016年5月16日
附: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管財[2016]214號)
附件2: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課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