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部屬在京單位、在京高校:
依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2019年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管財﹝2019﹞24號,以下簡稱《通知》),凡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均須從取得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參加繼續教育。為加強和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將《通知》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具體文件請在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http://www.ggj.gov.cn/kjw)的“通知公告”欄目進行查詢下載。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務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