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工信委會同云南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商局、金融辦等相關部門,聯合制定了《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實施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給予創業扶持。
《云南省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對具有創業能力、無在辦企業的全省居民,申請創辦加工制造、科技創新、創意設計、軟件開發、商貿流通、技術咨詢、服務貿易、民族手工藝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生產等類型企業,帶動本省戶籍5人以上就業,投資規模達到10萬元以上且實際貨幣投資7萬元以上的,每戶給予3萬元補助。財政補助資金由省、州市、縣按照5:3:2的比例承擔,計劃到2016年底,每年扶持創辦3萬戶微型企業。扶持對象創辦微型企業有貸款需求的,有關銀行給予10萬元以下銀行貸款支持。所有涉及微型企業創辦的行政性收費一概實行零收費。
《辦法》將企業所需申報的資料全部設計為表格形式,申請人只需將“三書兩證照”即:創業扶持申請書、創業投資計劃書、貸款申請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復印件,提交縣工商局辦事窗口。民營辦按程序組織實地查驗和會審,公示無異議后,申請人即可享受資金扶持。
云南省工商局2013年分析測算顯示,云南省微型企業占比達到70%,私營企業里占比達79%,微型企業已經成為民營經濟的主體。今年3月1日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取消最低注冊資本限制以來,新辦微型企業發展更加迅猛。
面對2014年云南省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局面,云南省政府于4月初出臺了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十六條措施,把實施“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作為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的順利實施,將對激發微型企業的發展活力、帶動勞動者創業、促進市場繁榮、改善民生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