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通函〔2015〕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關于做好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通函〔2014〕469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廳通函[2014]〔2014〕697號)的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專項檢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14年11月,我部組成5個檢查組對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3個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以及江蘇、貴州、北京、福建、寧夏、廣東、吉林、河北8個省(區、市)的24個省級基礎電信企業的招投標情況進行了檢查。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重點約談、知識測試、交換意見等方式,共檢查項目141項,對270名采購人員進行了招投標知識測試(平均測試成績9.15分,滿分10分),約談人員超過100人。從檢查情況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7號令,以下簡稱“部27號令”)施行以來,各企業都高度重視招標采購工作,通過加強宣貫、完善制度、規范流程、落實整改等措施,使得招投標活動的規范化水平大幅提升,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基本執行相關規定,公開招標已成為各企業主要的采購方式(141項抽查項目中僅2項邀請招標),具體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加強宣貫培訓、守法意識進一步增強
部27號令發布以后,各企業積極組織開展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的專題宣貫和評標專家培訓,中國電信共組織1106人次、中國移動組織800人次、中國聯通組織600人次,覆蓋集團公司公司總部和省級公司采購主管領導、部門領導、采購管理人員以及部分評標專家。部分企業通過編制法規匯編和操作手冊、發送法律知識短信等形式,拓展了宣貫培訓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過宣貫培訓,進一步增強了招標采購人員的守法意識和業務水平,使“合法合規、公開透明”的意識和理念深入人心,實現從“要我招標”到“我要招標”的根本轉變。
(二)完善制度體系、招標流程進一步規范
各企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采購管理、招標管理、供應商管理等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對招標文件和招標流程進行優化,特別是嚴格按照部27號的規定對集中招標、集中資格預審、評標專家抽取等進行規范,確保相關法規落實到位。中國電信全面開展制度體系建設,梳理和修訂了22類采購招標工作文件模板,并且建立以質量為導向的供應商管理體系;中國移動深入推進招標采購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實現文件模板固化、操作流程固化、評審指標固化等,統一規范招標各環節的操作流程;中國聯通組織編制招標采購操作手冊,完善和優化招標流程,明確“規則在先、實施在后”的采購原則,實現從采購結果決策到采購方案決策的轉變。
(三)推行公開招標、招標過程進一步透明
2013年以來,各企業全面推行公開招標,將“公開招標為常態,邀請招標為例外”作為招標工作的基本原則,并且對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嚴格進行管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基本全部實現公開招標,部分企業公開招標金額占總采購金額比例達到超過90%以上。此外,各集團公司積極推進電子招標采購工作,促進招標活動“流程統一、操作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使招標過程進一步公開透明。部分省推動建立統一規范的招投標交易場所和電子交易平臺,實現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100%自愿進場交易,自覺接受第三方機構實時動態監控。
(四)認真落實整改、招標水平進一步提高
各集團公司總部公司都對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通信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工信廳通函〔2013〕192號)中提出的問題,認真部署和逐項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同時通過巡查、抽查等方式,對省公司招標方式及流程合法合規性、集中采購結果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強化對省公司的指導和監督,全面提升招投標活動的規范化水平。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雖然各地、各基礎電信企業招投標活動總體比較規范,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招投標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仍然存在法規執行不嚴格、操作流程不規范、評標工作不客觀等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招標項目未使用招投標管理平臺
按照部27號令的規定,從2014年7月1日起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應當通過“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進行招標公告發布、評標專家抽取、招標備案等工作。但部分企業未按照規定使用“管理平臺”,特別是在評標專家的抽取環節,部分項目使用招標人內部的專家庫,抽取的專家未取得評標專家資格,部分項目有針對性選擇特定的評標專家,不符合評標專家隨機抽取的規定。
(二)部分企業公開招標占總采購金額比例偏低
部分企業以項目立項顆粒度小、投資額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強制招標限額為由,大量項目未采用招標方式,而是詢價、比選、競爭性談判等方式進行采購,導致公開招標占總采購金額比例偏低,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由企業自主立項,容易造成肢解工程、規避招標、暗箱操作等問題。部分企業以擴容工程為由,大量項目采取直接委托或者單一來源的采購方式,存在較大隱患和風險。
(三)部分項目招標文件、評標報告等不規范
部分集中招標項目招標文件未載明預估采購規模、中標人數量及其份額,部分集中招標項目招標文件描述的工程及有關服務實施地域過于寬泛、界線不清,未落實部27號令關于集中招標的規定。部分項目招標文件以特定企業業績作為加分條件或者設置過高的資格條件,存在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問題。有的項目招標文件未詳細載明全部評分標準和中標條件,有的項目評標標準不嚴謹、不合理,主觀分值權重較大,評標結果容易被操控。部分項目評標報告內容不完整,無原始打分表,評標專家未逐頁進行簽字。
(四)部分項目招標程序不合規、未嚴格執行法定時限要求
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超過少于20天、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未簽訂合同、確定中標人后15日內未向行政監督部門報告等違反法定時限要求的行為在一定范圍仍然存在,屢禁不止。部分項目評標委員會分組進行評審,但每組成員不足5人,不符合部27號令規定。部分項目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工作后,先報招標人決策委員會作出決策再出具評標報告,不符合招投標程序。被抽查的2個邀請招標項目,一個未向行政監督部門申請認定,一個在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前已發出投標邀請書,均屬于應公開招標而邀請招標的情形。部分項目未公示中標候選人,而是對中標人進行公示。
(五)部分項目評標工作不客觀公正、評標專家素質不高
部分項目評標委員會未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審、,部分項目評標委員會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否決條款否決投標人,部分項目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推薦中標候選人。有的項目評標專家打分隨意性較大、尺度不一,有的評標專家評分時帶有明顯的傾向性。部分項目評標專家經商議后給出一致的評分,不符合評標委員會獨立評審的要求。
(六)部分招標代理機構的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抽查的項目大部分采用委托招標代理機構招標,共涉及22家招標代理機構。部分招標代理機構能夠充分發揮專業機構作用,幫助招標人進一步提升規范化水平,防范招標風險。但部分招標代理機構業務水平較低,工作人員的責任心不強,并且招標人也疏于管理,導致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編制質量不高、招標檔案混亂等問題,有的項目還因工作人員匯總評委的評分時出現錯誤,對中標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三、下一步工作及相關要求
我部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分析診斷、梳理總結,決定對各企業招標項目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通報(具體項目清單見附件),其中情節嚴重的,相關通信管理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為切實貫徹落實招投標有關規定,下一步各單位應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細致開展問題整改
從檢查發現的問題看,有的問題是共性的、顯性的,有的問題是個別的、隱性的,各相關企業要對這些問題進行分類梳理、深入剖析,并且要對癥下藥、逐條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各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總部集團公司應于2015年3月底前將問題整改情況匯總報部(通信發展司)。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強對相關企業整改工作的政策指導和跟蹤監督,確保整改工作不走偏、不落空。
(二)全面落實招投標平臺管理
落實招投標平臺管理是規范通信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活動的關鍵。各企業要嚴格執行部27號令的規定,在招投標活動中全面落實“管理平臺”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使用平臺,要借助“管理平臺”全面推行公開招標,進一步提高招標采購工作的透明度。我部將盡快做好“管理平臺”與各基礎電信企業集團公司集團總部集團公司電子采購平臺的對接,進一步完善優化系統功能。各通信管理局要落實專人,借助“管理平臺”做好本地區招標項目和評標專家的信息維護、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繼續組織招投標宣貫培訓
各企業要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招標采購工作人員、招標代理機構項目經理進行招投標法律法規和操作實務培訓,并進行考核,全面提升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實務操作能力。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強對評標專家的培訓,著力強化評標專家獨立評標的權利義務、客觀公正評標的法律意識等,并且要加快評標專家考核和入庫工作,擴充評標專家隊伍。
(四)持續加大招投標監管力度
各通信管理局要持續加大招投標監管工作的力度,不僅要對招標文件、招標程序中明顯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查處,更要加大對肢解工程規避招標、招標后進行價格談判、明招暗定等隱性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并將可能存在的腐敗違紀線索移交相關紀檢部門。
我部將在2015年繼續組織開展招投標專項檢查工作,切實保障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部27號令落實到位。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5年2月9日
(聯系電話:010-68206166)
抄送:駐部紀檢組監察局、部通信工程定額質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