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信管函〔2024〕285號
根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公示無異議,我部現收回部分電信網碼號(詳見附件)。上述碼號原使用單位應當做好碼號退回相關善后工作,相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做好相應網絡數據處理工作,確保網絡安全運行。
特此通告。
附件:收回的電信網碼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