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二十五條和《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經審查,貴州省電子證書有限公司符合繼續從事電子認證服務條件,予以換發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詳見附件)。
現予公布。
附件:2019年換發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企業名單(第二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