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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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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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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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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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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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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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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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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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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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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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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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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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行政區域內短信息服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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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15年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1號)第三十條:“電信管理機構對短信息服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電信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不得妨礙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正常的經營或者服務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電信管理機構實施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檢時,應當對短信息服務提供者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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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電話:0591-8332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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