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編碼 | 行使主體 | 職權類型 | 職權名稱 | 依據 | 監督方式 | 備注 |
10 | 10 |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對本行政區域內電信建設有關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 1.《電信建設管理辦法》(2002年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20號)第十四條:“國家計委、信息產業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其重點專項規劃、電信行業規劃,指導各相關企業(或單位)規劃、傳輸網五年專題規劃和滾動規劃、傳輸網滾動專題規劃的編制工作,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第三十八條:“信息產業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對電信建設進行監督檢查時,被檢查單位應當按要求提供有關電信建設的文件和資料,配合有關人員進入工作現場進行檢查,并接受信息產業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對違規行為作出的處理。妨礙監督檢查工作,或拒不接受處理的,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2. 《河北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2015年9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二十四條:“省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相關的監督檢查制度,通過現場檢查、專項檢查和巡查等方式,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強化市場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第二十五條:“省電信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進入設置電信設施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并要求其作出說明、提供與被詢問事項有關的資料,可以查閱、復制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 0311-86699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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