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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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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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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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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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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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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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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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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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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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TX-QT-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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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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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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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絡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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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主席令第53號公布)第五十六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絡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該網絡的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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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電話:0431-8892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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