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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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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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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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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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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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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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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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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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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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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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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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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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行政區域內網約車經營有關行為實施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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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第三十條第一款:“通信主管部門和公安、網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網約車平臺公司非法收集、存儲、處理和利用有關個人信息、違反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關規定、危害網絡和信息安全、應用網約車服務平臺發布有害信息或者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并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對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依法處置。”
第三十一條:“發展改革、價格、通信、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人民銀行、稅務、工商、質檢、網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網約車經營行為實施相關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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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電話:0951-5166827,電子郵箱:shaoql@nx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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