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編碼 | 行使主體 | 職權類型 | 職權名稱 | 依據 | 監督方式 | 備注 |
23 | 19510223 | 陜西省通信管理局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有關規定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實施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2000年國務院令第291號,2014年國務院令第653號修訂)第七十七條:“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和第五十八條所列禁止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后,應當通知企業登記機關。” 第五十七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為: (一)對電信網的功能或者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或者修改; (二)利用電信網從事竊取或者破壞他人信息、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三)故意制作、復制、傳播計算機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擊他人電信網絡等電信設施;(四)危害電信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七十條第(三)項:“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三)擅自向他人提供電信用戶使用電信網絡所傳輸信息的內容的;……” | 監督電話029-88333362、029-88333386 |
1.簡易程序(行政處罰事項第1、9、10、12、14、16、17、18、19、20、21、25、26項可適用簡易程序)
2.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