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編碼
| 行使主體
| 職權類型
| 職權名稱
| 依據
| 監督方式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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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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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對本行政區域內短信息服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 《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2015年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1號)第三十條:“電信管理機構對短信息服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電信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應當記錄監督檢查的情況,不得妨礙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正常的經營或者服務活動,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電信管理機構實施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檢時,應當對短信息服務提供者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審查。”
| 022-5892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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