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編碼
| 行使主體
| 職權類型
| 職權名稱
| 依據
| 監督方式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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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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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 行政檢查
| 對本行政區域內電信網碼號資源使用情況實施檢查
| 《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2003年信息產業部令第28號,2014年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8號修正)第二十六條:“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碼號資源分配和使用情況,并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碼號使用者改變地址或聯系方式的,應在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通知原碼號分配機關。”
| 022-5892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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