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650000505XK00200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 行政許可 |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核準 | 核準本行政區域內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的申請 | 1.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2000年國務院令第292號,2011年國務院令第588號修改)第四條:“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第八條:“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2.《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2005年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第三條第二款:“擬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當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 | 監督電話0991-2388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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