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48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實施細則》已經2018年6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化學工業部1997年3月10日公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實施細則》(原化學工業部令第12號)同時廢止。
部長 苗圩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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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