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積極參與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orld Radiocommunication Conference,WRC)等國際無線電事務,是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1972年,在國際電聯第27屆行政理事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電聯的合法權利和席位得到恢復。此后,我國相繼參加了國際電信聯盟召開的涉及水上移動、廣播衛星、航空等業務的世界無線電行政大會(WRC的前身),參與了《無線電規則》的制定。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各種無線電技術應用加速普及,對無線電頻率資源的需求持續增長,無線電頻率資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我國無線電主管部門將參與WRC等國際無線電事務擺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積極協調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與單位的專家參會。
近年來,隨著我國無線電產業和應用的蓬勃發展,我國相關行業和部門參加WRC代表團的積極性不斷提高。一方面,我國代表團參會專家和單位數量逐步增加;另一方面,從近年參加WRC大會的情況來看,我國的提案數量也不斷增多、質量大幅提高。WRC-15大會上,我國代表團提交了34篇文稿,我國代表團在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上的參與度得到不斷提升。
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我國一批長期從事衛星業務、頻譜管理、電波傳播等方面研究的專家進入了國際電聯相關研究組管理層,得到國際同行的認可。在2007年和2012年無線電通信全會上,我國推薦的6位專家全部成功當選國際電聯ITU-R研究組管理層領導職務。在2015年無線電通信全會上,我國推薦的6位專家再次全部成功當選國際電聯ITU-R研究組管理層領導職務。我國的無線電通信專家隊伍正在不斷成長和壯大,已成為國際無線電頻譜管理領域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