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企業通過網絡營銷渠道銷售電話卡時,在預選卡號環節,應要求用戶上傳居民身份證的掃描信息,將該信息與“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進行聯網比對,核驗通過后方可配送電話卡;在電話卡配送環節,應確認用戶身份證件與網上提交的身份信息一致后,方可向其交付電話卡并為其開通移動通信服務。對沒有取得電信企業網絡售卡代理的網店,電信企業要會同網絡交易網站經營者及時進行清理。
電信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商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境內網絡交易網站監管工作協作積極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工商市字〔2014〕180號)等要求,加強對境內網絡交易網站的管理,督促境內網絡交易網站經營者及時清理未取得電信企業網絡售卡代理的網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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