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1月5日聯合召開媒體通氣會,宣布在全國范圍聯合開展為期一年的電話“黑卡”治理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包括3個方面、14項具體措施。專項行動要求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以下簡稱電信企業)通過聯網比對、配備和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利用專用移動應用程序等技術措施,提升對新入網電話用戶身份信息的核驗能力,從源頭防范產生電話“黑卡”。對于2013年9月1日前入網的未實名老用戶,基礎電信企業要在為其辦理新業務、更換電話卡時依法要求其進行補登記,但在補登記時,電信企業不得擅自加重用戶責任、要求用戶變更資費套餐等。電信企業要重點對以同一身份證件在一個省份內登記了5張以上移動電話卡的用戶,通過核驗登記信息、回訪等措施,驗證用戶身份信息的準確性。
專項行動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會同當地公安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執法檢查協作機制,加大對社會營銷渠道和流動商販售賣非實名電話卡、盜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虛假登記等違規行為的檢查力度。對于執法檢查及公安機關辦案工作中發現的電話“黑卡”,通信管理局要組織電信企業及時關停,并對流出渠道進行查處。對電信企業及各類營銷渠道違反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的違規行為,通信管理局和電信企業要按照部有關規定,充分利用責任考核、行政處罰等手段,及時問責和處罰,公安機關要對涉嫌利用電話“黑卡”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時進行立案偵查和依法打擊。要建立違法營銷社會渠道的黑名單制度,對被納入黑名單的營銷渠道,企業不得委托其辦理電話入網手續。電信企業要加強對用戶身份信息的保護,對違反《刑法》規定,將用戶身份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給他人的電信企業及各類營銷渠道責任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查處。
工信部辦公廳副主任李勇主持會議,部通信保障局局長趙志國介紹了專項行動背景情況和總體安排部署,公安部十一局副局長鄧宏敏介紹了近期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行動的主要措施。三大運營商的有關領導在發布會上也介紹了他們落實該項行動的具體安排和舉措,表示堅決從嚴管控、狠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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