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部屬各高校,直屬各單位,機關各司局:
為進一步加強部機關作風建設,形成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經部黨組同意,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作風建設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4年11月25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
作風建設考核評價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推進作風建設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長期化,打好改進作風的持久戰、攻堅戰,樹立良好部門形象,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點改革任務落實,根據中央有關精神,結合部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建立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把“軟約束”變成“硬指標”,切實防止不良作風的反彈,為建設“為民、務實、清廉”機關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問題導向原則
聚焦“四風”突出問題,把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同工業和信息化改革發展重點工作緊密結合,什么問題突出就著重解決什么問題。每年確定考評重點內容,切實推動突出問題的解決。
(二)群眾滿意原則
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作風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群眾評議和社會監督,發現群眾不滿意的地方即時整改。
(三)客觀公正原則
完善考評標準,拓寬考評渠道,努力使考評結果更加全面準確、客觀公正地反映作風建設實際情況。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問題。
三、考評對象
考評對象為部機關整體和機關各司局。
四、考評內容
(一)考評內容緊緊圍繞“四風”突出問題,結合部工作實際來設定。
(二)考評設兩級指標。一級指標為固定化指標,包括反對形式主義、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享樂主義和反對奢靡之風四個方面。二級指標為考評重點,根據部中心工作和機關建設需要確定,具體內容根據中央有關要求及部中心工作和機關建設需要每年進行適當調整。(考評重點見附件1)
五、考評方式
考評采取計分制,滿分為100分。采取四種方式進行考評:部領導評價占30 分,本司局自評占20分,各司局互評占20分,基層和群眾評價占30分。
對于在作風建設方面取得突出成績、榮獲重要表彰的單位或存在突出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在綜合評定時將給予0—5分的加減分。
(一)部領導評價
部領導根據掌握的情況對各司局作風建設進行評價,填寫《部機關作風建設評價表》(見附件2)進行評價。
(二)司局自評
由各司局組織本司局干部職工在部機關年度KPI考核系統中進行自評。
(三)司局互評
各司局根據平時對其他司局工作作風情況的了解,填寫《部機關作風建設評價表》。
(四)基層和群眾評價
由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通信管理局、部屬事業單位、部屬高校、部分行業協會和有代表性的企業及部機關作風建設監督員和基層代表填寫《部機關作風建設基層評價表》(見附件3),對部機關作風建設情況進行評價。
六、考評結果運用
(一)考評結果將向各司局進行反饋,作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參考。
(二)考評結果以適當方式計入年度KPI考核。
(三)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要限期整改,整改情況納入下一年度考評重點。
七、組織領導
(一)考評工作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ㄗ灾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部屬高校、部屬事業單位可參照本辦法組織作風建設考核評價。
(三)本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作風建設考評重點內容
2.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作風建設評價表
3.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作風建設基層評價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1:2014年度考評重點.doc 附件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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