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府〔2019〕110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廈門經濟特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業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要求,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持續為我市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1.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領導,推動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項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政策的落實,研究協調全市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各區、火炬管委會應建立相應領導機制和協調機制,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區、火炬管委會
二、加大財政支持
2.安排專項發展資金。優化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和公共服務體系、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各區、火炬管委會安排相應資金,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發改委、科技局、人社局、商務局、金融監管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3.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通過我市產業引導基金等產業投資基金,引導帶動社會資本支持我市初創期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體系建設。爭取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階段參股,進一步擴大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基金、科技創業種子暨天使投資基金等對初創期科技企業的股權投資規模,助力一批科技型小微企業加速成長為科技小巨人企業。有條件的區、火炬管委會應積極推動設立本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科技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金融監管局、工信局、人社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三、強化服務體系
4.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構建以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為龍頭,各區服務中心為核心,公益性和專業性社會化服務機構為骨干的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發揮現有各類服務平臺、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等作用,為企業提供信息、投融資、創業輔導、人才培訓、技術創新、管理咨詢、市場開拓、法律援助等全流程“保姆式”服務。鼓勵各區和各產業園區積極探索實踐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政府購買機制,降低中小企業服務成本。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5.加強基地平臺建設。對經認定的國家、省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時獲得兩級以上部門認定的單位不重復獎勵,按較高檔次標準給予獎勵。對年度運營工作評價結果為良好及以上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平臺、示范基地,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6.促進企業管理提升。鼓勵企業引進管理咨詢機構開展戰略管理、精益生產、組織架構、品牌策劃、信息化建設等咨詢服務。對中小企業獲得管理咨詢專業化服務的項目給予補助,按企業為獲得該項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總額,給予不超過50%的補助,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萬元。鼓勵各區、火炬管委會出臺相應獎勵措施。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7.開展企業公益培訓。組織開展成長型企業高級研修班、專精特新企業創新研修班、各類專題培訓及赴境內外交流培訓等多層次的公益課程。短期專題培訓由專項資金給予補貼,資助標準為每人次500元。長期深度培訓費用按照政府、企業、學員共同分擔的原則,由專項資金給予不高于40%的補貼。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8.開展系列服務專項行動。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開展全市中小微企業服務月等系列活動。各成員單位圍繞部門職責,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中小微企業政策宣貫、融資服務、創新創業、信息化應用、管理提升、法律服務和市場開拓等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專題服務活動。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區、火炬管委會
四、加強融資促進
9.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制定專門的普惠信貸計劃,實現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有貸款余額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開展“小微企業優秀服務金融機構”推薦活動,對優秀服務金融機構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牽頭單位:廈門銀保監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人行廈門中心支行,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
10.加大科技企業信貸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市財政為合作金融機構分擔信貸風險,承擔科技擔保貸款、科技保證保險貸款本金損失的40%。對科技擔保貸款,企業按照不高于擔保金額1%費率支付擔保費,單家企業在所有合作擔保機構的擔保余額最高2000萬元。對科技保證保險貸款,單家企業在所有合作銀行的信用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元。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1.搭建線上“銀稅互動”平臺。通過稅務機關和銀行的合作,共享交換信息、創新融資方式,將企業的納稅信用與融資信用相結合,實現貸款產品集中展示、及時推送、在線貸款。
牽頭單位:廈門市稅務局、廈門銀保監局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行廈門中心支行
12.開展信貸風險補償。市財政安排1億元用于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當銀行為小微企業提供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產生風險時,可由風險資金先行給予本金損失最高70%的補償。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3.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經認定的廈門市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根據企業的信用等級和年度實際支付的利息,給予最高不超過50%的銀行貸款貼息補助,每個企業每年貼息額度不超過50萬元;對辦理專利權質押貸款的中小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銀行貸款利息的60%補貼;對科技擔保貸款按企業實繳利息的20%予以補貼,對科技保證保險貸款按企業實繳利息的30%予以補貼,企業實繳利息不超過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40%的利息總額。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科技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14.支持直接融資。給予中小企業對接、補貼、增信等政策支持,對企業上市融資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補助。引導企業通過上市掛牌、定向增發、發債、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資,切實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重,各區、火炬管委會根據具體政策給予適當補助。推動中小企業在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進行股權(份額)托管,提升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效率。對在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通過發債融資的,按融資金額的3%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廈門證監局,金圓集團,各區、火炬管委會
15.大力發展股權融資。引導各類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本地創新能力強、市場前景好、發展空間大的中小企業項目。股權投資企業對我市企業股權投資額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的,按以下標準對其管理機構給予獎勵: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按其對我市企業股權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合伙制股權投資企業,按其對我市企業股權投資額的0.5%給予獎勵,上述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鼓勵各區、火炬管委會出臺相關政策。
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人行廈門中心支行、廈門證監局,金圓集團,各區、火炬管委會
16.實施應收賬款等新型融資模式。充分運用金融政策、金融工具以及國企績效考核等政策措施,開展金融機構、大企業和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試點。鼓勵大企業和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我市中小企業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工信、商務部門在同等條件下,對參與應收賬款融資的核心企業優先安排項目扶持資金;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將參與和推進應收賬款融資納入主管國有企業的績效考核范圍,對推進成效明顯的國有企業在評優評先方面加大支持。
牽頭單位:人行廈門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工信局、財政局、商務局、金融監管局,廈門銀保監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17.妥善解決大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國有大企業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采購款、工程款、服務款等款項。要建立和完善以各級政府為主體和電子政務為基礎的政務信息公開披露系統,對不誠信履約的企業依法依規列入誠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取消財政性項目資金申報資格。完善國有企業指標考核體系和制度,將違約拖欠中小企業賬款事項納入績效考評機制。
牽頭單位:市減負辦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發改委、工信局、商務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18.深化產融對接合作。創新產融合作政銀企對接模式,進一步健全完善“產融云”平臺功能,開展線上線下對接,提高對接效率。常態化、多形式舉辦產融合作政銀企+租賃、擔保、基金、創投等對接會。
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人行廈門中心支行、廈門銀保監局,金圓集團,各區、火炬管委會
19.健全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落實《廈門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實施辦法》,構建多種模式的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中,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的銀行貸款利率不超過基準上浮40%,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5%。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主要服務小微企業,單戶及其關聯方融資性擔保余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引導融資擔保公司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對在我市注冊并為我市中小微企業提供銀行貸款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規定給予業務獎勵和保費補助。
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20.推進工業企業補辦不動產權屬登記。各相關單位應加強協調、主動服務,開辟綠色通道,妥善處理工業企業補辦不動產權屬登記問題,增加企業可抵押資產。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五、支持“專精特新”發展
21.培育“專精特新”小微企業。推動我市小微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道路。對經認定成為市“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鼓勵各區、火炬管委會在資金獎勵等方面加大對“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22.選拔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我市中小企業成長成為專注于細分市場、創新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掌握核心技術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六、支持創業創新
23.打造特色載體。推動各類載體向市場化、專業化、精準化發展。引導開發區打造專業資本集聚型、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高端人才引領型等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獲批的特色載體按國家政策規定給予5000萬元中央專項資金扶持。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24.營造創新創業氛圍。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關政策。大力推進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廈門)建設,引進優秀創業項目入駐基地,為高校樹立創新創業典型。激發創新潛力,集聚創業資源,舉辦“白鷺之星”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中國大賽地區賽等,對獲獎企業或團隊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團市委、總工會,各區、火炬管委會
七、實施梯度培養
25.引導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個轉企”)。簡化“個轉企”程序,按照“一注一開”的原則和程序同時辦理;在不違反企業名稱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及特點;在經營有效期內,如經營場所(住所)不變,原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前置許可的有效證件、經營場所證明可以繼續使用。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區、火炬管委會
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轉型企業可以實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個轉企”過程中,辦理土地、房屋權屬劃轉時,投資主體、經營范圍不變,且符合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免征契稅。
牽頭單位:廈門市稅務局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26.推動小微企業上規模(“小升規”)。積極培育、扶持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長、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申報入庫統計。鼓勵各區、火炬管委會對首次上規模的小微企業給予獎勵。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27.推動規模以上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規改股”)。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通過引入戰略投資、優化股權和債券結構、強化法人治理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方式進行股份制改造。鼓勵各區、火炬管委會出臺具體獎勵措施,支持規模以上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
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28.推動企業上市融資(“股上市”)。加強上市后備資源培育,每年篩選一批條件成熟、成長性較好的企業,作為上市后備企業,在企業改制、政策培訓、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等方面加大服務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在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和融資,對在新三板基礎層掛牌并交易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進入創新層掛牌并交易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基礎層的掛牌公司首次調整進入創新層后,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在總部注冊于廈門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并交易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在廈門以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并交易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加強與境內外證券交易所的溝通合作,鼓勵各區、火炬管委會出臺和落實支持企業上市的獎勵措施,推動更多優質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
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廈門證監局,金圓集團,各區、火炬管委會
八、支持開拓市場
29.鼓勵企業參加各類展會。積極組織涵蓋我市重點發展的電子信息、機械裝備、消費品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的展會項目和重點領域的產業鏈上下游和區域對接活動。對參加政府組織、列入年度計劃展會的企業,按展位費80%的比例予以補助,其中單個企業單一展會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單一展會展位費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鼓勵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以及境外展會,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補助。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30.創新營銷模式。鼓勵企業通過“廈門企業產品產銷融通對接平臺”進行產品宣傳展示,擴大品牌影響力,推動廈門地產工業品上網拓展市場。發揮市級電子商務發展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企業建設覆蓋產業鏈上下游的行業垂直電子商務平臺,發展電子商務專業服務。支持組建以龍頭企業為骨干的產業聯盟。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九、優化企業服務
31.推動企業“上云”。開展“千企上云”行動計劃,建立市、區二級聯動協同推進機制,有序推動企業“上云”。按照企業出一點、平臺讓一點、財政貼一點的原則,完善企業上云鼓勵政策。積極培育一批云服務商和云服務平臺,鼓勵云平臺服務商用優惠折扣、云代金券等各種形式,促進中小企業上云。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32.用好“政企直通車”。持續優化“i廈門”平臺的“政企直通車”功能,推動與省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引導企業通過“政企直通車”咨詢政策、反映問題、提出建議、表達訴求。各級各部門要加大“政企直通車”平臺推廣力度,持續提升平臺使用率和問題辦理率。
牽頭單位:市信訪局、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區、火炬管委會
十、強化企業人才支撐
33.加強人才引進。圍繞我市重點打造的12條千億產業鏈群,突出“高精尖缺”,繼續深入實施“雙百計劃”、“海納百川”人才計劃,并根據產業發展需要,不斷創新評審方式、調整產業方向、完善扶持措施,適時補充、完善新的子計劃。允許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創辦內資企業,企業注冊資本(金)可全部以知識產權出資。加大柔性引進市外高層次人才力度,發揮院士專家八閩行、院士專家工作站、海外科技專家顧問團聚集培養人才作用。
牽頭單位:市組人才局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科技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34.加強人才對接。鼓勵和支持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申報各級高層次人才和創業人才項目,按規定給予相應獎勵和政策支持。利用“6.18”協同創新院等產學研用平臺,構建“項目+人才+技術+資本”常態對接機制,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國際和國內先進水平的行業領軍人物和創新人才團隊,為中小企業提供人才支撐。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資委、人社局,市組人才局,各區、火炬管委會
十一、弘揚企業家精神
35.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和省、市實施意見,明確企業家精神的地位和價值,營造關心企業家,重視企業家的社會氛圍,優化企業家成長環境,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委統戰部
責任單位:市組人才局,市工信局、國資委、工商聯,各區、火炬管委會
十二、強化監督檢查
36.充分發揮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不定期開展國家、省、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落實情況督查,打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增強企業獲得感。配合國家、省對我市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工作,并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推動我市持續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和營商環境。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區、火炬管委會
以上措施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施行,所涉及的資金獎補政策適用年限為2019年至2021年。
有關單位:市委統戰部,市組人才局,信訪局,團市委,總工會,工商聯,廈門市稅務局,人行廈門中心支行,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金圓集團。
專題主辦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承辦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